对从严治党的理性思考

  • 作者: 刘汉峰
  • 时间: 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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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从严治党”内涵的理解

前不久,习近平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从严治党这个命题,并在大会上就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八点要求。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强调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大环境下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在八点要求中,我觉得最后两点特别值得思考与回味,这就是第七条发挥人民监督作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第八条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就第八条而言,怎样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是一个很大的课题,从严治党关键在治,理念在严,治的问题包括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执政党的作风、执政党组织、纪律等,我们总说从严治党,那么怎么才叫严呢?这里面有个对严如何认识和理解的问题。什么叫做严?按照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说法,归纳起来三点,坚持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严的纪律。如果对这三个严做具体化的文字解读的话就是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密的组织纪律,这三点当然是对严的内涵的解释,如果按以上解释的话,这三点就能够治党吗?我觉得这个表述还很不够,这种表述仅仅是一种表层意义上的应激性回应,其对应对象是党的建设中的软、懒、散、懈、腐现象。如果仅仅从这个视角和这种意义上去认识和分析从严治党,那么就会永远限于严厉——松动——懈怠——治理——严厉这种水少加盐,盐少加水的恶性循环中去了。这样的治理思维没有领会习近平提出的要把握从严治党规律的这个思想层次,我们看标准、举措、纪律都是外在的约束,是制度层面的约束,而问题的关键恰恰出在了头脑上,也就是思想上。这次中央军对工作会议,习近平特别强调了党的思想建设问题的突出重要性。没有思想上的严,制度上的严就会成为一阵风,或一张纸。那么,思想上的严又是怎样的严呢?在我看来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严守,是对党的制度的主动、积极、实事求是地遵守,这种遵守不仅仅是纪律约束出来的遵从,而是在自我意识形成基础上的自律和自为,就象刘少奇所说,共产党员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也有“慎独”的意境,《中庸》讲“慎独”,即:“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另一个层次是严肃。按照以往的认识,严肃是一种待事态度,在此严肃不只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精神,其实质是严谨、理性。严肃既是一种意识存在,也是一种工具手段。它与严守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严守是自我意识的修炼,而严肃则是超越自我意识而对世界进行客观理性认识和把握的精神和姿态。对于客观事实的分析理解,只有建立在严谨、理性的基础上才不偏颇,也不会盲目。严肃是以理性来审视问题的存在,用严谨在求证问题的根源,在规律面前寻求办法。此时的严,就是理性意识下的严肃,也可以认为是本正之严,而非情感之严。严的客观性是严肃的根本,所以说从严治党要能形成客观上的严肃,才能形成真正的政党治理,也才有可能正确认识把握规律,达到中央提出的要求。

二、对“人民监督”的认识

从严治党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如何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党的群众路线强调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为什么这样说,从中国历史上看,群众对于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而言,意义和作用是极端重要的。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看,尤其显示出重要性。社会主义国家中出现的“格瓦拉困境”就值得深刻反思。“格瓦拉困境”所指向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解决执政党面临的阶段转型问题。我们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也在不断地进行转型之中。改革开放就是执政党在新形势下的合理转型,同样现在党的建设也面临这个阶段性问题。

从严治党的社会环境执政党要正视现实。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这个群体发生了很大变化。最突出的变化就是这个群体的层次不断显示出的碎片化,正因为(1)社会角色的碎片化。碎片化的产生,给管理部门带来的管理难度增加了,但是有一点,这就是民主的条件与民主的需求显现出来了。从严治党的成效,最终检验者和评价者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民主监督,这样的监督才能达到从严监督的效果。但是,人民群众的监督也会出现七嘴八舌、寻衅滋事、颠倒是非的问题,这就需要对人民群众的监督作出相应的界定,从而发挥出群众监督的严来。(2)世俗化的泛滥。爱者无度,恨者无规。众所周知的黄克公事件中,群众在法与情之间的表现值得反思。为什么那么多群众为犯法的黄说情?世俗的力量能否应系那个决策的科学性?在这个意义下,人民的监督要依法办事。执政党要正确看待人民群众的监督角色,就要有效地引导和推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我在这里谈的从严监督,这个严与上一个从严治党的严定义范畴相同,都是讲严要严于理性,也要严出理性来,而不是严于权威,严出态势。所不同的是,对于人民群众而言,对这个严来讲,不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因此,强调人民群众从严监督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立理性监督的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提出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首要条件就是依宪治国。宪法是人民群众达成共识的法理依据,宪法是全国人民要共同遵守的总标准,是最成熟的理性表达,在这个法理下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才会有可靠的理性基础和保障。

二是创新理性监督的实现方式。人民群众是社会监督的主体,中央强调人民监督的作用重要,这与群众的主体地位是相合的。但是这个主体有效地发挥了作用没有?事实上没有,为什么?就是没有有质量的参与。我们说人民群众监督角色的发挥与其参与管理、参与决策过程的深入程度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很多环节上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与群众参与薄弱直接相关。群众的参与机制,特别是参与管理的机制需要创新。还有一个方面,群众利益代表的选择也不能有其形而无其实,人民群众的代表要体现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代表性,代表选择的合理化与代表条件核定的合理化是一个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只有抓住上述两个环节,才能比较好地实现群众理性表达渠道的通畅。

三是培植理性监督的社会氛围。理性的培植是需要社会氛围的。在政府主导型的社会里,执政党和政府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来酝酿发展理性,而最终完成靠的是人民群众。新加坡在这方面有很好的经验。李光耀在比较新加坡、中国和印度竞争优势差异时,曾说过,“我们知道中国和印度会大举进攻哪个领域,我们的成功之道在于专攻自己的强项,掌握对手欠缺的条件,例如信誉、可靠性、知识产权、法治。他们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法赶上我们。”他提到的信誉、可靠性、知识产权、法治都是我们所说的理性的范畴,新加坡也是从威权政治发展成为现代民主政治国家的。新加坡的经验再次证明了刚才提到的难题,就是对西方的学习,学习什么?要学他们的理性,这才是文化的精髓,也是社会氛围形成的关键。

刚才谈的这两个问题,都是以从严治党为核心概念引出的问题与思考,这两点是对党的理论的审视与分析,两个部分都是从严治党的基本内容。从从严治党这个问题引发了我的思考: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一直以来的一个困惑,就是理性的坚持和改造,既是难于突破也是必须要突破的一项历史命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还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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