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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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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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上午,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党建研究基地、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共同举办“全面从严治党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会。会议由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校委委员刘红雷主持。来自中央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社科院和党校系统的专家、学者,以及我校师生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的国际视域、落实新准则和新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专家们认为,明确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证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谈及全面从严治党与执政党的建设规律时,有的专家指出,从世界范围看,从严治党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国外政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党内生活松散无序、违反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普通党员难有作为等问题,对党的团结统一和执政带来了严重挑战和威胁。一些政党也试图在谋求党内思想统一、维护内部团结、加强党内外监督等方面进行探索,但目前并无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而中国共产党立足于自身使命任务,不仅对95年奋斗历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深刻总结,而且还从中国政党政治的角度对政党建设规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深刻的把握,为其他国家政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在谈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特别是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时,一些专家认为,认识《准则》和《条例》应当从纵向维度,结合历史环境进行考察,即从党的建设史的角度、历史发展的角度去深刻认识问题;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要从正确处理“四个意识”与党内民主的关系、防止“两面人”、防止出现“圈子文化”等方面共同发力。在谈到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时,有学者指出,条例修订前后的最大区别在于:修订前的条例遵循“监督事务”的逻辑,依照监督内容谋划全局;修订后的条例则遵循“监督主体”的逻辑,强调监督的责任落实,突出担当精神。在论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上,有专家指出,应该正确处理五对关系:即党内组织生活与党内政治生活的关系、保障党员权利与严守党的纪律的关系、重点少数与普通党员的关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履行监督责任的关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系,等等。

        总之,研讨会既有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认真解读,又有从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度思考,气氛热烈而融洽,与会同志感觉收获很大。大家一致认为,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会不久,召开这样的专题学术研讨会非常及时、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探寻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特点与规律,准确理解、把握、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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