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阳: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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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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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指出,权力是柄“双刃剑”,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一定权力,为我们创造和提供了为人民服务的机遇,同时也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主攻目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不良思想也侵蚀着领导干部,动摇了政治信念,权力观出现偏差,最终导致权力腐败。这严重破坏了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极大地影响了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因此,对于掌握着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仅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命运,更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一、正确的权力观

权力,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组织及其组织中的成员,实现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媒介,是开展施政纲领的重要机制,是实现政治斗争和政治目标的制度性强制力量。权力的主要载体是国家机器,由政府机关、军队、法院、警察等组成,其实质性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

权力观,是指对权力的来源、权力的性质、作用和运行机制等问题的基本看法。就执政党而言,权力观会影响执政理念、执政的目标,以及发展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就领导干部而言,权力观会影响决策制定、影响权力使用的价值导向。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关键在于如何认识权力、怎样行使权力。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主体力量。因此,国家所有公共权力都源自人民群众,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的。广大领导干部虽然行使着公共权力,但并不是权力的所有者,而是人民群众的授权执行者。按照这样的理论逻辑,虽然权力的实质性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因此,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核心是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毛泽东同志曾经说:“我们党的权力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i]。从这样的权力授受关系角度看,不管是选举产生,还是上级任命或者通过招考进来的各级领导干部,他们的权力实际上都是人民赋予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群众的公仆,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相关行政事务、文化事务及经济事务,通过公共权力的行使,实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按照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要求,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是为党和人民干事,而不是为个人谋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权力的主体、价值、行使以及制约四个维度提出了一系列形势下与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完善了权力观的思想体系。作为权力观的核心内容,权力的主体观是决定权力观性质属性的关键。习近平同志认为,人民是我国的权力主体,权力源自人民,当政者用权只是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为、为国干事、为民谋利”。领导干部要形成正确的权力观,首先应明白以下几点:一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力都是我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革命所获取的,因此,都属于人民的。二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的是工人阶级与人民群众掌权,因此,党员与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所赋予的。习近平将权力概括为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从本质上阐释了我国权力的根本源泉。人民参与国家治理正是人民作为国家权力主体的重要表现。一方面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的制定;另一方面由人民代表大会将治国理政的权力委托给公职人员,由其代表人民处理相关事务。习近平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5]”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委托给我们的,必须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人民的利益始终高于一切,将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衡量权力观的价值标准,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的现实意义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核心价值理念,并逐步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正式上升为治党治国治军的基本方略,这是党的宗旨观、群众观、人民观的体现,更是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的重要指南。在我们党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的众多优良传统与优良作风中,最核心的一条就是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这是赢得群众支持和拥护的基础,也是我党不断攻克难关获取胜利的“法宝”。新时代,广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求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谋”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出发,把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当作最根本的追求,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的关键环节

领导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从严“治吏”,就当前领导干部的管理上看,首先要解决好“为谁掌权”与“如何用权”这两大问题,是我们党必须长期经受的历史性考验。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十分复杂,这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如果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发生扭曲变质,其思想和行为上就会逐步与党和人民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广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善用并用好手中的权力,努力在社会变革的潮流中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的福利,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样才能让我们中国共产党真正永葆先进性,也才能稳固执政根基。

(三)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证

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地认识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回顾二十世纪国际共运史,有成功的经验,更有失败的教训。教训往往比经验更具有参考价值。苏联解体众多原因中,领导干部的权力腐化是根本问题,由于体制僵化、思想涣散,导致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大量的特权阶层,他们手中执掌着公共权力,却出现观念扭曲、权力异化,不为人民服务,而是谋一己私利,结局也必然是被人民群众所淘汰。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的新时代,这样的时代背景给广大领导干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意味着领导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将对国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能否正确地对待和行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事业长久发展的严肃课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们党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审时度势,正确把握历史发展的方向,做出准确的判断,我们的事业才不会偏离轨道;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才能扑下身子,勇敢扛起艰巨的历史使命,为了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踏实做好每一件事,不断赢取新的胜利。

三、新时代领导干部权力观的构筑

(一)坚定政治信念,明确“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筑牢思想政治防线[6]。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世界观属于基础,起着决定性作用,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产生相应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因此,领导干部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与社会主义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首先,从思想上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的来源和归属,一切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群众,行使权力必须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其次,在实践中,要一切从群众出发,理论联系实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求,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从而保证个人利益服从于群众利益,局部利益服从于全局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的发展理念,始终站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去处理谋划问题、处理问题,从而实现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抓好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修养

要建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依靠学习,这是一条必由之路。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更新极为快速的时代,各种思想互相碰撞,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领导干部一旦放松了学习,思想和业务水平都容易滞后。在领导干部的诸多必备素质中,政治修养具有统领作用,政治水准降低,就抵御不了外部的诱惑。因此,领导干部必须重视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修养。首先,要通过学习党的历史知识、党的基本理论、党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修养。其次,要通过对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学习,不断强化“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理论和实践的认知。从学理上明确权力的授受关系。再次,就当前而言,广大领导干部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理解,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从而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明确努力方向。第四,要明确权力与领导干部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刘少奇同志说:“我们党从最初其,就是为了服务于人民而建立的,我们的一切党员的一切牺牲、努力和斗争,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福利和解放,而不是为了别的。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去打的光荣和最值得骄傲的地方”。权力是有限的,也是暂时的,但人格的魅力是无穷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所能创造的价值也是无可限量的。因此,领导干部应坚持以民为本,以德立身,保持高尚纯正的为官情怀。

(三)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时代使命

权力源自人民所托,领导干部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并无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作为骨干力量,领导干部是否能用好手中的权力,将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进而关系到国家的和谐与发展。

十八大之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对领导干部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严,于是,一些领导干部开始抱怨“为官不易”。更有甚者,缺乏责任担当意识,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作为为官准则,出现了懒政怠政的情况。也有部分领导干部到了一定位置,觉得大功告成,贪图安逸平稳,缺乏斗志,不思进取。这些情况的出现,虽然不是滥用权力,但也是腐败。

领导干部能否用好手中的权力,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事,解决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是否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只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职尽责,既不滥用权力、也不消极怠政。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这就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能够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这是一种政治品质,也是一种政治追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感来自于对人民的负责、对民族的热爱、对国家的忠诚。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已经走进强起来的时代,因此,领导干部要凝聚共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敢于直面困难,积极化解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各种复杂问题。无论什么条件、什么时候都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按照执政为民、为民用权的要求去行使权力,勇于担当,切实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9]

(四)坚持依法用权,始终严守用权的底线

权力是具有自我扩张性,是一种可以支配他人的强制力量,权力的扩张一旦超过法律边界,就存在伤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权利的可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一论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更是依法执政的新境界。

因此,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要遵循依法用权的原则。首先,领导干部要坚守“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底线,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其次,要自觉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再次,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绝不越过用权界限。第四,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进而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五)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

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就是绝对的权力,必将导致权力腐败。对权力的制约,一靠自律,二靠他律。自律是根本,他律是保障。

权为民之福杖,廉乃官之仪表。”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用权,首先要树立自律观念。要心有戒尺、敬畏权力,时刻提醒自我,管住自己的欲望,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其次,始终遵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原则。要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并通过经常反省与总结,分析自己的不足,找到解决方法,不断提高个人纪律修养。第三,严格约束个人行为,管好家人和身边人,防止被“围猎”,不让权力寻租有可乘之机。

要实现“权为民所用”,还必须主动接受监督。马克思、恩格斯说: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清楚认识到对于任何人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将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11]因此,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切实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在阳光下用权。有效的监督不仅能维护权力的尊严,也能保护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因此,广大领导干部也需摆正个人位置,主动接受来自上级、同级、群众的监督[12]。对于外部的批评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正确加以对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廉洁从政,严格按流程工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与力量。

总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新时代领导干部推进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要认清权力的来源,理清权力边界,在法治的框架内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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